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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市委老干部局召开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推进会

来源:中共吉林省委老干部局     时间:2018-07-04     【字体:

    5月15—18日,长春市委老干部局在长春市老干部党校召开了为期4天的全市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推进会和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推动长春市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创新发展。

    会议首先通报了获得全省离退休干部好支部、好书记荣誉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宣读了《关于表彰全市离退休干部好支部好书记好党员的决定》,并为获得全省离退休干部好支部、好书记和全市离退休干部好支部、好书记、好党员荣誉的集体和个人代表颁发了奖牌和证书;而后,长春市委办公厅老干部党支部等3个集体和个人,代表好支部、好书记、好党员介绍了先进事迹;朝阳区等4个单位交流了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组建工作情况。最后,长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宫立武作了讲话。

    会议总结了2017年长春市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当前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解读了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有关政策,安排部署了2018年全市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任务。会议指出,要继续按照“组织覆盖全、生活立体过、活动经常搞、党员身份明、表率作用好”的要求,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全力加强离退休干部基层党组织建设。会议要求,要认真履行好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明确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尤其是各县(市)区要积极推进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建设,为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提供根本保障。要坚持有利于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作用、有利于参加活动的原则,单独建立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保证每名离退休干部党员都生活在党组织的教育管理中。会议要求,2018年,长春市市直各部门要全部完成机关老干部党支部的组建工作,所属基层单位的组建工作要达到50%以上。县(市)区凡党员组织关系在原单位的和各乡镇的老干部党支部要全部完成组建工作;组织关系在社区的,要建立以离退休干部党员为主体的党支部,争取组建率达到50%以上。要开展好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活动,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政治学习、联系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抓好已建成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各项学习活动。对身体状况差、行动不便的党员,要采取送学上门、网上传递资料等形式,把上级精神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位老同志。鼓励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在老同志相对集中的学习场所、活动场所、老年社团等过“双重、多重”组织生活,实行“一方隶属、多重管理”。要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管理,原工作单位对组织关系转出的离退休干部党员一样负有教育管理责任,要通过定期掌握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缴纳党费情况等办法,落实教育管理责任。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认真履行基本职责,突出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坚持和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聚焦增添正能量开展党组织活动,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凝聚老同志、服务改革发展、增添正能量的坚强战斗堡垒。

    会议强调,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和工作转型发展需要,认真学习钻研党建业务,把精准理念贯穿到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中,善于运用网络信息技术为党员开展学习教育、参加组织活动等提供便利,深入研究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破解难题,推动党建工作创新,特别是抓好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学习活动场地、党建经费服务保障工作,在新的起点上,把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会议期间,省委党校、市委党校教授专家为老同志作了《维护宪法权威 加强宪法实施》《开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征程的政治宣言、行动纲领》《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学习十九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辅导报告,还对2017年正能量活动主题征文获奖作品进行了表彰。

    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部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宣讲员、网宣员,省级离退休干部好支部好书记和市级离退休干部好支部好书记好党员,各县(市)区委老干部局局长、市直部门老干部工作负责同志共计40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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