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31号)精神,更好地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听党话、跟党走,近日,吉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8个方面细化了25条具体举措,对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若干措施》提出,要强化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政治待遇,严守政治规矩,引导离退休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教育培训,将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委员纳入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老干部党校培训计划,举办示范培训班。要建强组织体系,推动离退休干部党建和社区党建共建。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实行在职党员担任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建联络员制度。严格组织生活,按照“六好”标准,认真开展创建示范党支部活动。要注重教育引导,建立干部荣誉退休等工作制度,探索建立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流出地、流入地党组织双向共管机制。要发挥优势作用,深入开展“我看”系列活动,广泛凝聚“奋斗有我、就在吉林”的智慧和力量。通过建立健全“银发人才库”,发挥好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做好服务工作,认真落实离休干部“三个机制”,持续开展“一人一策、精准帮扶”和“登门入户解难题”活动,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困难帮扶机制,探索“时间银行”等互助式养老志愿服务做法。
《若干措施》要求,要夯实基础保障,健全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离退休干部收缴党费按90%比例返还,用于支部开展活动。在落实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工作补贴的基础上,给予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副书记、支部委员适当工作补贴。对离退休干部临时党组织开展活动给予必要经费保障,所需经费可从党费中列支。加强阵地建设,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积极对场所建设给予支持,带动各地加大投入,加强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场所建设。积极探索信息化条件下党建工作新模式,用好老干部工作门户网站、“夕阳家园”等“互联网+党建”平台,不断增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
《若干措施》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将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与其他领域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各级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每年研究部署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宏观指导、督促落实。部门单位所属的机关党建工作机构要履行好直接领导责任。部门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要履行具体组织落实的责任。要强化工作考核,把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体系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要建强工作队伍,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纪律作风过硬的党务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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